质量标准



期货业务交割标准

第一节普通小麦

第六条普通小麦(以下简称普麦)交割适用国家标准、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。

基准交割品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麦》(GB 1351-2008)的三等及以上小麦,且不完善粒中生芽粒≤2.0%,霉变粒≤2.0%。

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:

(一)入库时,水分≤12.5%的,足量入库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以12.5%为基准,水分每超0.5%,扣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扣量。标准仓单出库时,水分≤12.5%的,足量出库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水分每超0.5%,补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补量。车船板交货时水分≤12.5%的,足量交货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水分每超0.5%,补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补量。

(二)1.0%<杂质≤1.5%的,以1.0%为基准,杂质每超0.5%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%;不足0.5%的,不扣量(出库不补量)。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。

(三)8.0%<不完善粒≤12.0%的,以8.0%为基准,不完善粒每超1.0%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.0%。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。

第二节优质强筋小麦

第九条优质强筋小麦(以下简称强麦)交割适用国家标准、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:

基准交割品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麦》(GB 1351-2008)的三等及以上小麦,容重≥770g/L,不完善粒中霉变粒≤2.0%,300s≤降落数值≤550s;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时间≥8分钟、湿面筋≥30%、拉伸面积(135min)≥90cm2

替代品质量差异及升贴水:

(一)1、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时间≥6分钟、湿面筋≥28%、拉伸面积(135min)≥75cm2时的,容重≥750g/L,但不满足基准交割品及以上等级要求的,贴水260元/吨。

2、稳定时间≥12分钟、湿面筋≥30%、拉伸面积(135min)≥100 cm2的,升水80元/吨。

3、稳定时间≥16分钟、湿面筋≥30%、拉伸面积(135min)≥120 cm2的,升水120元/吨。

(二)强麦入库时,水分≤12.5%的,足量入库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以12.5%为基准,水分每超0.5%,扣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扣量。出库时,水分≤12.5%的,足量出库;12.5%<水分≤13.5%的,水分每超0.5%,补量1.0%;不足0.5%的,不补量。

(三)当贴水的替代品交割时,1.0%<杂质≤1.5%的,以1.0%为基准,杂质每超0.5%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.0%;不足0.5%的,不扣量(出库不补量)。

(四)当贴水的替代品交割时,8.0%<不完善粒≤12.0%的,以8.0%为基准,不完善粒每超1.0%,入库扣量(出库补量)1.0%。